依据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豫0902执恢143号,将被执行人李艳蕊名下房产(证号:20210026008)房屋过户至买受人曾祥凌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210026008)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