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清丰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7)豫0902执36号之三,将被执行人罗生军名下房产(证号:2005-07614)房屋过户至申请人刘大宾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5-07614)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