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南乐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豫0923执1555号,将被执行人陈双林名下房产(证号:2005-11949)房屋过户至买受人杨振标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5-11949)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