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郑双明名下房产,位于清丰县城关镇学府大道小区10号楼住宅2单元304号,不动产权证号为:豫(2019)清丰县不动产第0001746号,不动产权证因个人保管不善而遗失,现声明作废。现聂院防提出补办新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补发条件。经研究,同意补发。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15个工作日内联系清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我们将予以补发新证。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清丰县企业服务中心北8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393-7219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