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灭失)声明
依据河南省清丰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豫0922执884号之十,将被执行人杨松峰名下房产(证号:20190001565)房屋过户至买受人王世越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90001565)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