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丽芳作为监护人代为处置未成年人李家浩、李家哲、李鑫淼、李依晨按份共有位于鑫正佳园(046-10)007栋2单元0502房产一套【权证号:20210030493】,请在15个工作日内(2023年2月14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我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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