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豫0902执恢1110号之一,将被执行人韩芬竹名下位于濮阳市009街道001街坊正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宅楼0004幢2单元0202号房屋过户至买受人付艳茹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5-08046)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