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豫0902执恢106号,将被执行人赵自先名下房产(证号:2007-07446)房屋过户至买受人刘少伟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7-07446)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