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2017)豫0902执4216号,将被执行人穆晓宇,郑彦霞名下房产(证号:2012-05453)房屋过户至买受人朱晓丹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2-05453)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