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濮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清丰县管理部,兹有李东东客户在2013年购买的盛世佳园小区9幢1单元601室,现预抵押证遗失(抵押证号YD201300460),现声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15个工作日内联系清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清丰县企业服务中心北8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393-7219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