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灭失)声明
依据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豫0902执5110号,将被执行人刘玉峰名下房产(证号:2001-05767)房屋过户至买受人王海真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1-05767)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