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康利萍继承刘贤忠单独所有位于河南省濮阳市011街道004街坊阳光丁香园(104-01)0017幢8单元0602住宅一套及储藏室-107(不动产证号:20180024986、20180025135),请在15个工作日内(2024年4月1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我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93-6979789
联系单位: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