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谷振海继承刘佃英生与谷振海共同共有位于河南省濮阳市011街道005坊科技新村0014幢3单元0101房产一套权证号:31-012419号),请在15个工作日内(2021723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我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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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