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谷振海继承刘佃英生前与谷振海共同共有位于河南省濮阳市011街道005街坊科技新村0014幢3单元0101房产一套(权证号:31-012419号),请在15个工作日内(2021年7月23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我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93-6979789
联系单位: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