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程盛林继承张洪英生前与程盛林共同共有位于河南省濮阳市005街道002街坊物探小区(163-01)0024幢2单元0301房产一套及储藏室一间(房产证号:2003-02170),请在15个工作日内(2024年73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我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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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