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濮阳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豫0928执恢字第519号,将被执行人王聚勤名下房产(证号:2008-03077)房屋过户至买受人李红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8-03077)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