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豫0802执恢139号之十三,将被执行人河南亿丰置业有限公司名下房产(证号:2014-14319、2014-14428、2014-14318、2014-14262、2014-14429、2014-14317、2014-14248、2014-14430、2014-14316、2014-14249、2014-14325、2014-14266、2014-14212、2014-14362、2014-14364)房屋过户至买受郑州律匠众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4-14319、2014-14428、2014-14318、2014-14262、2014-14429、2014-14317、2014-14248、2014-14430、2014-14316、2014-14249、2014-14325、2014-14266、2014-14212、2014-14362、2014-14364)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