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豫0902执182号,将被执行人闫宏伟名下房产(证号:20220028327)房屋过户至买受人张相振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220028327)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