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改进工作作风,畅通不动产登记和不动产测绘工作投诉渠道,确保不动产登记和不动产测绘工作合法、规范、廉洁、高效,现就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和不动产


测绘工作投诉机制有关事项如下:

一、可投诉内容

1.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

如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态度恶劣、言语粗暴、刁难群众等。

2.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问题

工作人员存在怠政懒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腐败等问题。

3.工作不规范问题

未依规办事,工作流程不规范,超时办结业务等问题。

4.工作建议和意见

包括对人员管理、登记大厅建设、业务办理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5.反映有关情况或提出投诉请求

反映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测绘机构的有关情况,或提出相关投诉请求的。

二、投诉渠道

1.反映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的,可向濮阳市行政服务中心(电话:8759007 8759888)投诉、也可拨打不动产登记服务热线6979789投诉。

2.反映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可拨打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88投诉,也可向市纪委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电话:6667206)投诉。

3.反映工作不规范问题的,可拨打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热线6979789,或直接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测绘管理科(电话:6667038)投诉。

4.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的,可向市行政服务中心(电话:8759007 8759888)、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6667001)、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6979789)提出。

5.反映有关情况或提出投诉请求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访室(6667209)反映或投诉。

三、投诉办理

投诉内容属本部门办理的,承办机构依法依规按照工作流程妥善办理,并向投诉人反馈办理结果;向相关部门投诉的,相应机构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如实提供情况;不属于


本部门处理范围的,应明确告知投诉人相应投诉渠道。

特此公告。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