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洪花继承李洪花,赵柳生前共同所有位于河南省濮阳市濮阳县柳屯镇中原油田井下常青小区066幢1-01号住宅,不动产证号:濮县房油字第B04-10-00632,请在15个工作日内((2025年422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我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2025年423可以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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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