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豫0928执3882号之五,将被执行人付天明名下房产(证号:20200001514)房屋过户至买受人陶新新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200001514)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