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豫0902执1924号之二,将被执行人冯建、张海霞名下房产(证号:20180035198)房屋过户至买受人李栋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80035198)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