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豫0902执第2551号之一,将被执行人程丹丹名下房产(证号:2016-18026)房屋过户至申请人胡慧民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6-18026)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