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灭失声明

依据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豫0192执恢100号之一,将被执行人张学钦名下房产(证号:2015-08725)房屋过户至申请人张崇俊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5-08725)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