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豫0902执恢583号,将被执行人谷桂花、张东祥名下名下房产(证号:2012-06336)房屋过户至买受人张静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2-06336)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