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灭失)声明
依据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豫0902执2233号,将被执行人魏传斋名下房产(证号:20190024692)房屋过户至买受人蔡秉坤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90024692)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