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豫0902执恢620号之一,将被执行人刘爱英名下房产(证号:2011-15393)房屋过户至买受刘秀慧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1-15393)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