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自然资源局公告

 

刘社景,孟关民下房产,位于南乐县光明路南段西侧昌乐花园12栋3单元4层08号房房屋所有权证号为:乐房权证城B区第2012-3925号房屋所有权面积108.24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因个人保管不善而遗失,现声明作废。现杨刘社景,孟关民提出补办新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补发条件。经研究,同意补发。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15个工作日内联系南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我们将予以补发新证。

特此公告

 

联系人:孙维军

联系电话:0393-6200615

手机号码:17539330282

 

 

 南乐县自然资源局    

2020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