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豫0802执恢139号之十三,将被执行人河南亿丰置业有限公司名下房产(证号:2014-14255、2014-14324、2014-14423、2014-14260、2014-14370、2014-14261、2014-14422、2014-14252、2014-14309、2014-14259、2014-14322、2014-14323、2014-14369、2014-14371、2014-14421)房屋过户至买受郑州律匠众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4-14255、2014-14324、2014-14423、2014-14260、2014-14370、2014-14261、2014-14422、2014-14252、2014-14309、2014-14259、2014-14322、2014-14323、2014-14369、2014-14371、2014-14421)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