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豫0902执恢227号,将被执行人汪允涛与案外人常美香名下房产(证号:20200029273)房屋转移登记至买受刘九菊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200029273)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