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豫0902执1076号,将被执行人骆英杰、张玉玲名下房产(证号:31-027134)房屋转移登记于原告李侠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31-027134)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