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豫0902执恢1068号,将被执行人吴培军名下房产(证号:20210004530)房屋过户至买受人王仿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210004530)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