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豫0902执恢215号,将被执行人韩彦甫名下房产(证号:2013-00449)房屋过户至买受人孟凡坤名下,原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3-00449)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